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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空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024-11-28 09:42  

为规范我馆空调设备使用及运行安全、给读者创造良好的学习阅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文件规定,夏季室外温度超过30℃,我馆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2方可开启空调制热,不得20

二、空调开启时,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关闭房屋的门与窗户,下班前20分钟应关闭空调,做到节能减排

三、图书馆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空调故障排查和大厅、报告厅及书库的空调关服务,严格按操作规程来排查和空调的开关服务。

四、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避免遭受雷击。节假日或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空调电源

、此暂行规定公布之日起实行。

 

 

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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