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馆空调设备使用及运行安全、给读者创造良好的学习阅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文件规定,夏季室外温度超过30℃,我馆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2℃,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不得高于20℃。
二、空调开启时,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关闭房屋的门与窗户,下班前20分钟应关闭空调,做到节能减排。
三、图书馆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空调故障排查和大厅、报告厅及书库的空调开关服务,严格按操作规程来排查和空调的开关服务。
四、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避免遭受雷击。节假日或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空调电源。
五、此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