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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职责
2015-09-30 14:42  

 

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信息服务、文化传承和素质教育职能,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文献资源支撑。

二、坚持“科学办馆,读者为本”的理念,遵循专业标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设发展、开放、共享的现代民族大学图书馆。

三、制订信息资源发展政策,对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组织、管理、保存和维护,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资源体系。

四、坚持“服务立馆”战略,开展各类信息服务和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益、服务效益和读者满意度。充分利用图书馆的空间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五、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拓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

六、开展学术活动,研究图书馆学及相关领域的理论、技术与方法。

七、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八、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馆际协作;参与和发展图书馆联盟,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

九、坚持“人才强馆”战略,加强图情学科和专业馆员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的图书馆专家、学科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十、坚持“开放活馆”战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建设“贵州省图书情报专业人才培训中心”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贵州)”;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馆员专业优势,为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十一、加强业务统计工作,做好统计数据填报、保存及分析。积极开展图书馆各类业务评价,通过评价活动不断提高办馆水平。

十二、注重办馆效益,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落实防火、防水、防潮等各种灾害防护措施;重视内外环境的美化绿化,为读者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十三、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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