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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制度
2014-05-14 14:38  

一、图书借阅

1.读者凭读者证、校园“一卡通”或临时借阅证到借还书处办理借阅。

2.借阅量与期限手续。

读者类型

借书量

正常借期

续借次数

允许预约册数

教师

20

90

1

 

研究生

20

90

1

 

本、专科生

10

30

1

 

预科生

 

 

 

 

非本校读者

 

 

 

 

馆际互借

 

 

 

 

3.读者只可借出本馆馆藏一般书籍,有特别规定的书刊均不得借出。

4.本馆提供图书预约服务。如果某种图书的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预约请求通过者,具有优先借书权利。

5.如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均可自行在网上续借。

6.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损坏和遗失书刊的规定》执行。

7.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贵州民族大学校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二、    特殊文献室阅览

1.期刊报纸、保存本阅览室、民族文献阅览室、外文文献阅览室、古籍阅览室只能在室内阅览不外借。

2.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

3.报刊阅览区所藏报纸和期刊只限室内阅览,不得外借。每次取取一本,阅毕请归还到原处。

4、读者如需对所阅览图书、期刊复印,则要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拿出阅览区,复印书刊限当日归还。

三、  馆际互借

1.本校读者(限教师、研究生)可以向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书,可到本馆参考咨询部办理相关手续。

2.与本馆有馆际互借关系的图书馆借阅本馆图书,可派人凭馆际读者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本馆相关借阅处(室)办理借书手续。

3.凭馆际互借证借阅的图书不能按期归还或丢失,由该证所属图书馆负责赔偿

4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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