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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活动之“超期图书大赦日”圆满结束
2016-05-03 14:27  

图文/李兰

为提高图书流通率,让更多的读者可以享用到图书馆的各类资源,提高文献利用率,保证馆藏文献资源的完整性,423日我馆开展了“超期图书大赦日”活动。按照活动规则,读者凭一卡通或读者证在423日当天在新校区临时图书馆和逸夫图书馆缴纳已产生超期滞纳金、办理超期图书归还手续的读者,一律免收滞纳金(不包含图书赔款)。

此举得到读者们的普遍欢迎和赞许,不少读者通过多种方式询问相关情况。据统计,活动当天新校区临时图书馆和逸夫图书馆共接待读者53人次,免收罚款890.3元(免收罚款名单见附件)。

按照读书月系列活动安排,图书馆将于我校校庆日(即517日)再次开展图书超期大赦日活动。错过“4·23”的读者,可在517日前来图书馆服务台参与活动。

 

活动现场

  

附件【4·23超期图书大赦日免收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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