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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图书馆存包柜登记使用规定
2025-08-28 15:48  

1.南校区图书馆存包柜为读者提供临时存放学习用品的地方。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物品,不得在柜内放置食物、饮品

2.若读者需要使用存包柜,须先自行找到登记使用的楼层柜号,到五楼办公室E507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一人只可登记使用一个存包柜。

3.存包柜登记后未实际使用的,图书馆将收回该存包柜予以重新登记

4.读者申请登记使用后,可行准备挂锁,或者贴上已登记使用标识。

5.存包柜内物品自行保管,若有丢失,责任自行承担

6.存包柜登记使用周期为一学期,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另行登记。登记使用期满不再使用的,须自行清理并带走存包柜内物品,逾期不清理的图书馆将予以处理。

7登记使用存包柜期间还需遵守图书馆其它相关管理规则。

 

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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