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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南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场地使用规定
2026-04-08 09:47  

一、本馆内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仅提供给与我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直接联系的会议或者活动使用使用该场地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用于开展有损学校或有碍社会公序良俗的会议或者活动

二、场地使用人需在我校“贵民智服”平台中OA办公系统进行申请,由校办负责审批。

三、场地使用期间遵守图书馆服务管理规定,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安排以维护图书馆的安静环境需求和安全保障要求等,不得在规定以外的任何地方粘贴和布置装饰物,不擅自使用、挪动、更改、撤换中心设备设施,使用完毕后,清除装饰物、垃圾,并归位相关设备设施使用期间导致场地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四、通过审批后使用上述场地请提前联系物业以确认场地使用及相关服务。物业联系电话:1828515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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