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对馆藏书刊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修订如下。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图书期刊;馆藏善本、孤本等珍贵图书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另行制订。
一、逾期书刊
所借图书逾期按0.10元/册/天交纳逾期费,从逾期第一天至还书之日连续计算。
二、遗失书刊
1.赔书刊
1) 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书刊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
2) 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3) 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
4) 如无法买到原版,经图书馆审核后以新版取代。成套多卷书如赔新版应赔全套,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5) 学位论文应于符合著作权法之前提下赔偿重制本
2.赔款
1) 中文图书:馆藏复本量在5册以上,按原价的5倍赔偿。复本量在5册以下,按10倍赔偿。
2) 外文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3) 古籍图书,根据具体情况作特殊处罚。
4) 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等成套书刊,如遗失或严重损坏其中1册,按一套价格的2倍赔偿。
5) 报刊合订本按全年价格和装订加工费的3倍赔偿。
6) 遗失、损坏光盘、软盘等,按图书价格的3倍赔偿。
3.逾期滞纳金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 缴纳逾期滞纳金。
4.退款退款
若在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和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
三、 损毁污染期刊
1) 污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应以文献遗失论处。
2) 在书刊上批注、圈点、涂画,按每页0.5元赔偿。
3) 损坏程度较轻,经本馆修补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使用的,只赔偿装订费。
4) 损坏或遗失条形码者将暂停其借阅并处以5元罚款。
5) 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损污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